因为疫情反复,就业市场低迷,一些企业熬不下去就倒闭了,或者要裁员以度过经济危机,因此不少人被动或主动失业了。
大家都知道,我们平时缴纳的五险一金里面有一项“失业保险金”。那有人就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能否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我是主动辞职的,能不能领补助?
在这里我们涉及到两个概念,一个是失业保险金,一个是失业补助金。这两个名字有点像,很多朋友分不清,下面我们以广州为例详细说说。
一、先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例如被公司辞退、合同到期不再聘用)。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里要注意,如果符合上面第1和第2项条件,可以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二、再来说说【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在广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后,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广州,并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小编总结一下,如果失业了,先看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又是在广州参保的,就去申请失业补助金。如果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领完失业保险金还没就业可以去领补助金。
最后说下,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是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广州失业金标准是2070元/月。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有两种,一是参保满一年的,按失业保险金的50%发放,也就是1035元/月;二是参保不满一年的,按失业保险金的15%发放,也就是310.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