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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1 09:45:39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往往会遇到当事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况,但法院并非一定会予以支持,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会得到支持,其数额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哪些情形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一)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二)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三)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其他情形,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具体来说,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以下五种常见情形: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等方式侵害隐私侵害死者隐私,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等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以侵权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5、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北京市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第二十六条: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的,应予支持。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死者的近亲属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不能在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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