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要依法签订承包合同,而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农业农村部制定,据统计,全国近98%的承包户签订了约2.16亿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但因未签订合同或签订不规范,引起的纠纷时常发生。那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细节要注意呢?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
另外,口头承包合同也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