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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的法律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17 10:15:40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时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权利。

一、需要满足的条件:下落不明满四年,如果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二、结合之前的宣告失踪,如果对同一自然人,被不同利害关系人同时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应当宣告死亡。

三、死亡日期: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之日为其死亡日期;意外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死亡日期。

四、虽被宣告死亡但并未死亡的,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五、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六、婚姻关系和子女的处理,被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若死亡宣告被撤销,婚姻关系在死亡宣告被撤销之日起自行恢复,这里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如果配偶再婚或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对于子女:死亡宣告期间子女被依法收养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自己未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七、对于财产的处理,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有权要求相应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补偿。如果相关民事主体隐瞒真实情况导致财产损失,不仅要返还财产,还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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