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
2.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的现代化特征)
3.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法律价值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特色: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共同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现代化: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内特色,同一现体)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本质特征和最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始终总览全局、协调各方。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时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的目标。
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反对特权。
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法律规范作用,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
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民主与科学(立法)
合法合理(执法)
重视国家法与民间习惯的关系(司法)